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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迎“亚青”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开展迎“亚青”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开展迎“亚青”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3〕36号

 

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的胜利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质量保障,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底至亚青会开幕前,全市统一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集中检查整治行动。现就在全市开展迎“亚青”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深入开展全市安全质量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确保亚青会期间安全稳定为宗旨,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顿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行政执法检查与专业技术检查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和质量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查找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质量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一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为亚青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整治范围

  在全面排查检查整治的基础上,突出八个重点方面和领域:

  (一)工业企业。包括:冶金、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机械制造、电力、船舶修造、民爆物品和器材等生产型企业。

  (二)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建筑施工(房屋建设与拆除、市政、交通、水利等)、道路(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燃气、农业机械、旅游、城市地下管线、中小学校等行业领域。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超市、车站、码头、酒吧、网吧、影剧院、文保单位、文化娱乐场所等。

  (四)亚青会场馆、场所、配套设施和运行保障环节。包括:涉及亚青会的所有场馆、宾馆、赛场、配套保障设备设施以及赛事运行的保障单位、保障车辆、保障项目及保障环节等。

  (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包括:青奥工程(含亚青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含市政工程、地铁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重点工程。

  (六)食品药品安全。包括:涉及亚青会的食品药品生产基地,亚青村及运动场馆周边,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空港码头,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业集中区,无证照经营、制假售假的多发易发区域。

  (七)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包括:市、区两级挂牌的重大隐患,整治行动中排查出来的重点隐患,群众举报经核实的各类重大隐患。

  (八)地铁建设和运营安全。包括:地铁施工的三号线、四号线、十号线、机场线、宁天城际、宁和城际、宁高二期等7条线路的所有土建、轨道工程和装修安装标段;地铁运营的各个部门、中心,以及85公里运营线路、57座车站、5处主变电所、4个车辆基地等区域。

   三、主要内容

  (一)各区(园区)、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工作措施、保障机制等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二)各级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机制是否完善,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有效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等重点工作是否扎实推进实施。

  (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风险抵押金、责任保险等经济政策是否落实。

  (四)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管理责任制、建设各方资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工程主体的材料、构件、技术标准、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施工质量规范要求;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落实。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的存储容器和运输工具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六)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建设工程、重点行业领域夏季高温及汛期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完善,应急队伍、装备、培训、演练是否按规定落实。

  (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否落实,排查出来的隐患是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预案、资金、时限“五落实”要求进行了治理。

  (八)各区(园区)、主管部门“打非治违”工作是否有部署、有落实,按计划组织实施;生产经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是否有效控制等。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市委、市政府成立“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靳道强为组长,副市长罗群、陆冰为副组长,市委和市政府分管秘书长、11个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委宣传部领导,市监察、安监、经信、住建、公安(交管、消防)、质监、交通、药监、工商、旅游、农委、水利、体育、海事、教育、城管、规划、食安办、地铁指挥部、亚青会组委会安全保障部等23个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安监局和市住建委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办公室主任,以下十个专项推进工作组牵头部门的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综合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领导小组设立十个专项推进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工业企业安全整治):由市经信委牵头,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按职责要求分工负责并配合落实。

   第二组(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住建、公安、公安交管、质监、交通、农委、海事、教育、规划等部门按职责要求分工负责并配合落实。

   第三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治):由市住建委牵头,交通、水利以及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建设指挥部配合落实。

   第四组(亚青会安全保障整治):由亚青会组委会安全保障部牵头,质监、旅游、消防、体育等部门按职责要求分工负责并配合落实。

   第五组(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由市食安办牵头,药监、卫生、工商、城管、农委、质监等部门按职责要求分工负责并配合落实。

   第六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由市公安局牵头,交管、消防、卫生、旅游、交通、商务、文广新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七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由市公安消防局牵头,卫生、旅游、商务、交通、文广新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八组(地铁施工和运营安全整治):由地铁指挥部牵头,住建、交通、规划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九组(综合督导组):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处以及安监、住建等部门配合。

   第十组(宣传保障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五处以及安监、住建等部门配合。各专项推进工作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整治行动中各个条口工作方案的制订部署、统筹推进、协调联络、信息反馈、重点督导、宣传等工作,组长由牵头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各组成员单位按照总体方案和条口工作方案,结合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职责要求,负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整体部署推进,分别组织实施。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实行重要信息和重大问题报告会商制度,工作进度、信息报告和信息简报实行周报,不定期进行集中讲评和督查。

   五、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共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抽查互查、督查督导、集中整治、总结评估六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研究出台市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召开整治行动新闻通气会,向全社会明确整治目标和要求,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有力声势。各区、各条口牵头部门按照属地与条线相结合的要求,结合总体工作方案,制订对口推进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职责要求和整体部署,研究制订各自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级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层层组织动员部署,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基层和一线。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31日)。按照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各区、市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质量拉网式大排查、大检查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三违”为主题,广泛开展“五查一反”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与法律法规、工作职责、技术标准、制度规范、岗位规程等方面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心中有数,整治得力。

  (三)抽查互查阶段(5月15日—6月20日)。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同时,各区、各推进工作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和质量主管部门,针对易发、高危的重点领域和环节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项巡查、跨区互查、专家会诊等有效形式,组织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人员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自查自纠行动进行集中抽查,严厉打击安全和质量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纠正、协调解决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留形式,取得明显成效。

  (四)督查督导阶段。(6月1日—6月30日)。针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重点行业领域查纠汇总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我市第20个“安全生产月”,市、区、镇街党政领导分别牵头组织开展综合和专项督查督办;综合督导组会同各推进工作组牵头部门,对各级整治工作进度、重大隐患整改责任单位、事故多发和非法违法行为频发的地区和行业领域进行综合或专项督导。力争在督查督导阶段完成大部分整治工作。

  (五)集中整治阶段。(6月20日—7月20日)。各专项工作组汇总大排查、大检查、抽查、互查、督查中各级上报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隐患,按照责任、措施、预案、资金、时限“五落实”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分工和时限,确保亚青会前,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隐患全部得到治理。

  (六)总结评估阶段。(7月21日—7月31日)。市、区两级领导小组、市各推进工作组分别组织对区(园区)、重点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此次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今年市委、市政府“三大攻坚战”战略部署,顺利成功举办亚青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牢固树立“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切实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心组织筹划,层层细化分解方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同时,必须突出重点,尤其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船舶修造等高危企业,涉及亚青的场所(馆)、重大隐患单位、地铁隐蔽施工地段的排查、检查、现场执法,必须做到100%;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严格“五落实”要求,限期督促整改;安全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以及各级挂牌的重大隐患,亚青会之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并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从严监管,狠抓源头。各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执法联动,依法从严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针对当前我市在建青奥项目、重点建设工程多这一实际,严格执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政策法规要求,坚决防止“带病施工”、超进度、赶工程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结合“三高两低”整顿关闭行动,下决心清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小矿山、小冶金、小铸造,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与控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各区(园区)、有关部门和部门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要求,加大督导督查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追究,严厉事故查处。对在整治行动中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排查不彻底的地区和行业,要严肃追究相关行政领导责任;对整治查纠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罚和问责。对酿成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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