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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的通知

关于实施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的通知

关于实施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的通知

苏建建管[2012]57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和《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要求,切实加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在岗考勤管理,强化“两场”联动,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情况进行动态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不到位是当前建筑市场管理的突出问题。实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动态考核,是针对当前形势,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加强两场联动监管和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和措施,对督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履职,打击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着积极重要的意义。

       二、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情况进行动态考核。运用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无线定位系统,依托手机载体,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工地现场区域无线定位,自动采集和统计分析其在岗和离岗信息,从而实现动态考核。LBS无线定位系统实施运用,委托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和厅信息中心具体负责。

       三、纳入LBS无线定位系统的管理人员包括;建设单位派驻现场的1名甲方代表、带班的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上述人员相关信息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由各地安全监督机构纳入LBS无线定位系统,进行考核管理。

       四、从2012年5月1日起,全省新开工项目的施工现场全部要采用LBS无线定位系统进行动态考核。实行公开招标的国有工程的施工和监理招标文件上要载明将带班的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安全员以及总监理工程师纳入LBS无线定位系统的事项,施工和监理的投标文件中要作出相应承诺。今后,招投标管理部门要将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率纳入企业投标资格预审的条件。

       目前在建工程也要逐步采用LBS无线定位系统。从今年下半年起,凡申报鲁班奖、国优奖、省优扬子杯奖、省级文明工地、省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省示范监理项目的项目必须使用LBS无线定位系统、并要求把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到岗考核情况作为附件,作为评选的考核内容。各地开展工程项目的评优评奖,也要将使用LBS无线定位系统纳入评选的条件。

       五、科学计算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率。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检查时间和工作日时间都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通过信息系统,可实时、动态计算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在岗率。

       六、公布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各地要定期公布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在岗率,质监和安监机构要实行差别化分类管理,加大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率比较低的项目检查频度,并将其在省、市网站的曝光台上给予曝光。

       七、将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情况纳入信用管理,记入企业及个人诚信档案。开展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的市、县,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到岗到位情况列入在建项目综合大检查的计分标准进行考核。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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