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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

宁建质字〔2014〕643号

 

各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监管部门、市各建设工程安监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传发[2014]95号文件和省住建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含轨道交通)、建筑扬尘和城市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6月中旬至9月中旬,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整改范围

  全市各类工地,包括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含雨污分流、干道及街巷整治)工地、轨道交通工程工地、征收拆迁工地。

  二、检查整改时间安排

  6月中旬至9月中旬,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至7月15日)

  各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控自查自纠行动。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检查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各区(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各建设工程安监机构对辖区内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控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南京青奥环境保障临时管控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7月20日,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委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行动,对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南京青奥会期间,各区(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各建设工程安监机构要更加集中精力、落实责任,看紧盯牢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南京青奥环境保障临时管控方案的通知》的各项管控措施,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严罚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防范和扬尘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为南京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各区(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各建设工程安监机构要把建筑施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三、检查整改专项内容

  (一)建筑施工(轨道交通)安全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持证上岗。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和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

  4、模架系统安全管理。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二)汛期安全

  1、施工现场排水。确保施工现场根据总平面图、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合理确定排水方向。

  2、边坡基坑支护。确保沟边无多余弃土堆积,及时减轻坡顶压力;雨后及时检查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加大基坑周边监控。

  3、脚手架工程。雨、汛等恶劣天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大风、大雨后,检查脚手架是否有摇晃、变形情况。

  4、临时用电。确保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在较高的干燥处放置,检查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防雨措施;检查临时用电线路有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

  5、起重机械设备。确保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着稳固牢靠,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齐全和灵敏可靠。

  6、临建设施。确保宿舍、办公室等临建设施选址安全可靠;确保大风、大雨前整修加固,不漏、不塌、不倒;大风和大雨后检查临建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

  7、临时围墙。确保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无安全隐患,发现隐患立即除险加固。

  (三)、建筑扬尘防控

  1、扬尘防控责任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等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扬尘防控专项方案,落实扬尘防控责任人。

  2、建筑工地封闭。建筑工地应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重要部位和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m,不得有泥浆外漏;市政工程施工可采用固定式围挡或移动式围挡,减少粉尘外溢。

  3、施工道路硬化。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要进行硬化,并满足安全通行的需要。

  4、施工车辆冲洗。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出入口要设置车辆冲洗装置,配备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建筑工地要安排专人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证车辆不带泥土上路。

  5、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施工现场物料对方应整洁有序,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放置;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堆放要采取有效地覆盖、封闭等措施。

  6、裸土覆盖。建筑工地的未采取硬化、绿化措施的裸土地面、建筑工地不能及时清运的工程渣土都要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基础开挖工程道路施工、地下管线施工开挖后要尽快完成土方回填。未能及时回填的,要采取土工布覆盖等防尘措施。

  7、防尘措施。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要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止施工中的灰尘外扬。施工中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采取遮挡、抑尘等措施;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要采用洒水等降尘措施,禁止采用翻竹篱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监管部门、市各建设工程安监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执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对各类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严密责任分工,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不留死角,确保青奥会期间安全平稳,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

  (二)重点突出。各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监管部门、市各建设工程安监机构,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督查行动,督促各级切实加大源头治本力度,加快长效机制建设,提升综合保障能力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控形势根本性好转。特别是对于检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严格责任、严密措施、严加防范,限期督促整改,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力求长效。要将开展建筑施工(含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建筑扬尘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与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市建设工程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结合起来,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抓好落实,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控各项重点工作。

  请各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监管部门、市各建设工程安监机构分别于7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隐患整改报告,9月1日前将建筑施工(含轨道交通)、建筑扬尘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分别报市住建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光贵和        电话/传真:83753540

  邮箱:njszjwza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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