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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建委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建委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建质字〔2019〕186号

各区(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江北新区建交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

 

2019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模式,全面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和精细化管理。

       一、工程质量方面

       (一)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宣贯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指导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广泛开展观摩交流活动,推广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经验。

       (二)深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加快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标准化,推动出台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标准和标准图。积极强化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管,研究制定强化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节点连接质量检测相关规定,推动质监机构开展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技术能力登记工作。推动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机制的完善,严格执行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加强和规范海砂使用管理,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开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工作,全力确保重点民生工程质量。加强住宅全装修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全装修工程管控水平。高度重视质量信访投诉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力度,完善对检测机构资质、能力及其检测工作的核查机制,提升监管效能;落实参建各方检测工作质量责任和工程检测质量管理各项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统筹开展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做好本年度我市检测机构资质延续的服务工作;推进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桩基静载试验自动采集的实施和监管。

       (四)改革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效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监督抽查抽测力度,扩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覆盖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抽测工作,推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的完善。

       (五)加快完善质量管理基础机制。实施精品带动,监督指导市优“金陵杯”和优质结构的评选工作,做好省优“扬子杯”和省级工法推荐工作,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开展建设系统“质量月”宣教活动,做好质量强市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住宅工程质量缺陷试点保险工作,探索住宅工程的风险保障机制。完善工程行政审批改革第四阶段工作,配合做好第三阶段质安监手续并入施工许可相关工作,助力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改革。

       (六)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部署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深入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二、工程安全方面

       (一)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一是继续加大危大工程“五个环节”加“关键节点”管控力度。宣贯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管理文件,坚守“五个环节”的严格管控措施。对于超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大型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建设各责任主体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要点的通知》要求建立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机制。二是继续加强施工起重机械及施工机具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建委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混凝土泵送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严格实行安装拆卸前告知制度。加强流动式起重机械、混凝土泵送安全管理,相关单位应对流动式起重机械(混凝土泵车)的支腿设置、支撑基础、作业环境、司机和司索信号工、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验收签字确认,并经过试运行,确认无异常方可正常使用。三是督促施工现场加强消防防火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等要求,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施工、装饰施工、保温工程施工和临时设施等火灾事故的预防。四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宣传教育与引导。各监督机构应通过文件、信息平台、微信等方式第一时间将有关法规、标准、预警信息等传达到监督人员、施工现场负责人,重点组织学习《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组织公益讲座,邀请行业权威专家,分别就深基坑、整体爬升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等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建立不同类型、不同施工阶段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组织建筑业企业参观学习,以点带面整体提升行业水平。五是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责任人一律实施红黄牌警示、一律核减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分值,安全许可证暂扣后一律依法暂停相关企业新工程受监。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不力、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没有有效实施、监督机构停工整改单拒不执行的三种情形,一律从严从重查处惩戒。

       (二)进一步加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优化房建市政工地扬尘管控。一是加强工地扬尘管控标准化管理。受监工地必须符合“五达标一公示”要求;对裸露场地、土堆、易扬尘物料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做到“两使用、一达到”;所有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落实专人负责冲洗。二是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对于符合安装范围的房建市政工程,由建设单位制定智慧工地方案,各工程监督机构对方案进行确认,按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环保在线监测、车辆未冲洗抓拍系统,由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运维单位对现场条件进行验收服务,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数据接入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三是有序实施差别化工地管理。全面做好全市差别化管理的宣传发动;扎实做好申报、审批以及动态管理各环节的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建设工程工地实施差别化管理的通知》(宁政传〔2019〕11号)和《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实施差别化管理实施细则》(宁建质字〔2019〕67号)要求,从严把控差别化工地申请,对符合差别化管理要求的工地予以相关政策支持,并进行动态管理,对降低扬尘管控标准的,撤销其资格。四是规范工地围挡设置。工地围挡应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标准图集》设置,且应连续、稳固、整洁。按照《南京市公益广告内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工地围挡应设置社会主体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刊载面积占比不少于建筑围挡面积的30%,不同的公益广告不少于4块。五是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施工现场机械油品使用管理。施工企业应确保责任范围内企业自有施工机械和车辆使用国V标准车用汽油和国V标准车用柴油,并建立油品购买、使用台账。做好办公、生活区卫生保洁、四害防制工作,各建设工地食堂应按照有关部门要求配备卫生许可证和炊事人员健康证。六是严肃处理文明施工管理缺位行为。对文明施工管理不力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除正常进行行政处罚外,继续实施红黄牌警示,情节严重时,联动环保、城管等部门停止项目夜间施工许可和渣土准运,倒逼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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