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青奥会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 分类:行业资讯
- 发布时间:2014-08-29 11:00
关于加强青奥会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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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质字【2014】876号
各区(园区)住建(建设、建工)局,市各建设工程安监机构、各有关单位:
青奥会即将结束,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开工项目和复工项目将大幅增加,由于前期暂停施工带来的影响,可能会形成抢工期、抢运土方的高峰,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和扬尘污染事件的发生。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青奥会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4〕424号)要求,为切实加强青奥会后工地复工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形势持续稳定,现将青奥会后(9月1日)工地复工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红线意识。
当前,复工在即,大量新进、转岗工人陆续进入,停工期间正值雨汛季节,情况复杂,各单位必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文明施工的重要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克服疲劳厌战、麻痹懈怠思想,扎实开展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各项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和噪音扰民。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
各企业要根据工程特点,认真开展复工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项目建设、施工、监理、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四是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五是雨汛季节后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围墙围挡、排水系统、深基坑、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等方面隐患排查消除情况,雨汛季节后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围墙围挡、排水系统、深基坑、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等方面隐患排查消除情况。六是各类管线设施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七是消防制度和设施落实情况。八是新进场人员和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项目部要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认真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重点培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坚决杜绝恢复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进一步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各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意见》等法规规章要求,提高文明施工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减少施工扰民。确保工程围挡封闭到位;施工场内道路、出入口及材料加工场地等硬化到位;工地出入口冲洗设施设置到位;场内裸露土方、建筑垃圾等易扬尘材料必须经固化或覆盖到位;落实保洁制度、措施和人员落实到位。确保泥浆不外溢、不进城市管网,场内道路无积尘,车辆不带泥上路。实现青奥会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不反弹、不回潮,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四、进一步加强巡查处罚力度。
各监管部门要坚持“长效管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遵循严格执法、综合整治的工作原则,加大对新开工、复工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巡查和抽查力度,要督促各参建单位针对安全生产要求和文明施工标准开展复工条件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复工条件自查复核工作。对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现场防护不达标、重大专项方案不审查、安全监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和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的项目,坚决不准予开工或复工。对未经开工条件复核或开工条件复核不合格擅自开工的施工单位,从严从重处罚,确保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达标。
请各监管部门于9月15日前将本次复工检查情况报住建委质安处。
联系人:光贵和 电话/传真:83753540
电子邮箱:njszjwza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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