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
/
/
江宁区建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奥环境管控期间建设工地管理的通知》

江宁区建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奥环境管控期间建设工地管理的通知》

江宁区建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奥环境管控期间建设工地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加强青奥环境管控期间工地管理的通知》(宁建质字<2014>773号)文件要求,全面加强我区建设工地在青奥环境管控期间的管理,实现“停好工、收好尾、关好门、值好班、保好洁、保安全”的管控目标,确保青奥会的顺利召开,现对全区建设工地的管理作出如下规定要求:

       一、明确工地管理责任主体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市住建委通知要求,从发文之日起,全区建设工地在青奥会环境管控期间的管理责任单位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为建设工地管控的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有权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停工要求,并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各类强行施工的违法行为。如发现工地有违反管控要求的,应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同时向区环保局和我局进行报告。

       二、认真做好建设工地停工前和停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要确保裸露土方散料全覆盖、建筑主体密目网全密闭、场地主干道全硬化、围挡符合整治要求;二是要对工地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和围墙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停工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落实停工期间的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进行值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围墙以内,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四是要落实专人负责工地内及门前左右50米范围内保洁工作,确保门前“三包”卫生符合要求;五是要加强台风和暴雨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置,遇有重大险情,必须按级上报;台风和暴雨过后,应组织人员对工地现场再次进行检查,确保工地各类大型机械、深基坑、生活宿舍和脚手架的安全。

       三、加大处罚力度。停工期间,我局安监站将实行“白天加黑夜”的工作方式,加大对建设工地的巡查力度,发现建设工地未按规定要求实施停工或被新闻媒体记者曝光的,我局将联合区环保局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一律以最快、最严和最高的标准和方式进行行政处罚。

返回列表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0 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搜索
搜索

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增值服务,做客户信赖的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