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
/
/
市住建委关于加强工地管理的工作意见

市住建委关于加强工地管理的工作意见

市住建委关于加强工地管理的工作意见

宁建质字〔2013〕453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着力推动我市建设工程管理上水平,切实解决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中存在的影响城市形象、污染环境质量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市委常委会促落实的工作要求,制定2013年加强工地管理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城市和迎接亚青会、青奥会举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地管理,完善管理法规,健全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丰富管理手段,落实管理责任,实现全市范围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有序,提升城市管理品质和水平。

  二、工作标准

  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积极推进标准化施工和绿色施工,着力推进施工现场管理上水平,具体达到以下标准: 

  (一)工地围挡100%(现场条件不具备的城市道路环境整治、雨污分流、小区出新等工程除外),推广使用标准化定型产品。

  (二)具备条件的工地全部设置冲洗台,设置率100%;土方开挖量达2万立方米以上的工地设置洗轮机。

  (三)工地现场裸露土方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四)土方外运全部使用密闭渣土车运输。

  (五)施工现场达标率90%以上,达到省市级文明工地标准的工地占总数的3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管理体制,落实监管责任。委成立施工现场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周金良主任任组长、朱家祥副主任任副组长,委质安处、建工安监站、市政质安站、轨道质安站、园林安质站等主要负责人任组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质安处,负责总协调和推进工作,建工、市政、轨道、园林等安全监督机构分别负责房建、市政、轨道、园林等工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监管,确保工地管理达到工作标准。

  (二)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工地管理标准。一是抓紧修订《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市政府237号令),三月底前完成立项工作,六月底前完成调研和讨论稿,八月底前发布实施。二是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1〕133号文),二月底前制定完成《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专项整治验收细则》,对工地实行扬尘管控专项验收。三是完善和提升各类工地的围挡标准,提升城市形象,针对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园林绿化、拆除、装饰装修等不同类型的工地制定统一的围挡标准,六月底前完成围挡的标准图集样稿和实物样板,七月份推广。四是九月底前完成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红黄牌警示制度”,进一步细化施工、监理单位的违规行为及处罚条款,加大行政管理力度。

  (三)加强过程管控,提高工地管理水平。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施工过程的管控,一要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固化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施工现场管理和施工扬尘防控方面的各项规定和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扬尘污染集中整治行动,积极倡导和鼓励引入新工艺、新技术,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组织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对施工扬尘的控制。二要严格落实责任,规范施工围挡和场地保洁。督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工地封闭围挡,围挡要符合有关要求,做到整洁、美观,活动围挡要使用标准化定型产品;落实工地保洁责任,有条件的工地全部设置冲洗台,配备冲洗设施,土方开挖量达2万立方米以上的工地应设置洗轮机;做好进出工地车辆冲洗、清扫等保洁;认真履行工地出入口外100米范围内的社会通道、道路等保洁责任义务;渣土运输必须使用全封闭运输车辆,车辆不带泥上路;对面广、线长的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推行“路面无尘干洗机”清扫路面;铣刨后的路面必须在24小时内摊铺完成。三是要进一步严格对渣土车的出场管理,渣土运输单位的信息要在工地门口显著位置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渣土运输单位要安排专职管理员驻点工地,负责配合车辆出场冲洗、规范装载和安全管理,对渣土运输单位和驾驶员不服从现场管理的情况,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及时取证处理。四是要实施差别化管理,对施工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阶段和室外工程施工阶段的工地进行重点监督;对主城内、干道、居民集中区和人员密集区周边工地进行重点巡查;对施工现场的工地围挡、场地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渣土覆盖、保洁措施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施工高峰期重点时段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五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夜间巡查和抽查,重点检查夜间施工噪音控制、车辆冲洗保洁上路落实情况,填补监管盲区。

  (四)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扬尘专项整治

  2013年是亚青会举办之年,是国家生态文明城市的验收之年,加强工地管理,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和提升城市形象的任务尤显紧迫。因此,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市扬尘办的工作部署开展工作,分阶段加以推进,以期达到长效管理之态。1、专项整治阶段(2月1日—3月31日)

  集中开展两个月的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利用节后复工检查时机,进行工地扬尘管控实行专项整治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复工,通过整治,要达到90%以上工地有围挡、有覆盖、有硬化、有冲洗设施、有保洁人员,泥土不上路。

  2、巩固提高阶段(4月1日—6月30日)

  一是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切实规范工程建设各方的文明施工行为,保证各项措施持续落实,并不断改进。二是各职能部门要联合开展综合督查,对问题严重、责任不明的部位,不定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三是对市民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查处。

  3、亚青会保障阶段(7月1日—9月30日)

  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加大巡查频次,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全面达到扬尘污染控制要求。严格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市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第二届亚青会举办期间环境质量保障临时管控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139号)文件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全力以赴保障亚青会。

  4、长效管理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按照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负责、各级政府监管、市扬尘办考核评比的机制实施长效管理。各类工地做到围挡坚固美观、工地道路硬化、石料黄土覆盖到位、冲洗设施正常使用、拆迁作业洒水降尘,做到有制度、有方案、有专人负责。确保全市90%的工地达到扬尘污染控制标准,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各监管监管要加强考核评价,确保达到既定目标。

  (五)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监管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不定期巡查,要与市扬尘办、市渣土办建立联动机制,对问题严重、责任不明的部位,不定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用综合的手段进行有效管控。对工地管理混乱导致围挡破损严重、扬尘防控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除责令其整改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红、黄牌警示,将其违规行为记入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库,在评比先进时一票否决;对亮红牌的单位和个人,限制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报名,相关警示信息在南京建设工程信息网曝光台公告。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5月13日

返回列表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0 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搜索
搜索

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增值服务,做客户信赖的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