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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宁区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江宁区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江宁区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工程监理部:

        为切实增强建筑工程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建筑工程主要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全面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等级事故、减少一般等级事故和事故隐患的发生,确保建筑工程的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依据相关法规并结合地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了《江宁区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转发给你们。

        请公司所属各工程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认真组织学习,并加以贯彻执行。

        另:转发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编制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请大家在实际工作中遵照编写。

 

 

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江宁区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2:《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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